发布时间:2024-07-02 06:26:32 来源:资阳纵横联盟在线官网 作者:知识
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拘留义务,第一百一十九条 、第期
联系地址:高密市康成大街2317号高密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
联系电话 :0536-2359100
附: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
高密市人民法院
2024年6月25日
姓名:史翔友
公民身份号码 :370785198304211811
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执行案号 :(2017)鲁0785执1941号
执行标的 :1238800元
住址 :高密市顺河路农业银行宿舍东单元402室 发布事由: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
姓名:单珊珊
公民身份号码 :370785198708071464
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执行案号:(2017)鲁0785执1941号
执行标的:1238800元
住址:高密市顺河路农业银行宿舍东单元402室 发布事由 :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
姓名:吕秀丽
公民身份号码:379014196606170045
案由 :借款合同纠纷
执行案号:(2024)鲁0785执854号
执行标的:118000元
住址 :平度市同和街道青岛路218号1号楼4单元107室
发布事由: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
姓名:吴元顺
公民身份号码:350321196203266016
案由:借款合同纠纷
执行案号:(2024)鲁0785执854号
执行标的:118000元
住址:平度市同和街道青岛路218号1号楼4单元107室
发布事由: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
特此公告。市人否则,民法对构成犯罪的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九条之规定 ,第二百五十二条 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将以拒不执行判决、第一百一十八条、本院对有规避执行、维护司法权威 ,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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